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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是一个概念吗,二者期限不一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0日  来源: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http://www.tzxsjlbhls.com/

16年前,贺兰一男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其不但不思悔改,还伙同他人打伤两名监管人员后逃跑。在逍遥法外15年后,去年警方将其抓获。日前,贺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1996年3月,陈某因盗窃被关押在贺兰县拘留所,其间,他伙同张某、马某、杨某等六人(六人均已被判刑)预谋共同逃跑。3月17日晚11时许,拘留所值班民警谢某向四号监舍送押拘留人员时,关押在三号监舍的张某谎称有重大情况要反映,要求谢某开门。谢某刚打开监舍门,张某便用力将其拉入监舍,而陈某等人则将谢某头部打伤致其当场昏迷。随后,陈某等人从谢某身上搜出拘留所大门钥匙并冲出监舍,此时值班民警顾某闻声拿起木质大刀将已跑到第二道铁门前的杨某砍倒。陈某等人见状,将顾某打伤。张某拿钥匙打开拘留所大门,陈某等人从拘留所逃跑。后经法医鉴定,谢某、顾某之伤均为轻伤。案发后,陈某一直在逃,2011年10月被抓获。因被告人陈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贺兰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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