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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补偿

发布时间:2015年9月9日  来源: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http://www.tzxsjlbhls.com/

 在老百姓心中,人民警察就是保护神,他们是正义的化身。能够头顶国徽、身穿警服,又曾是多少人儿时的梦想。和大多数人相比,程杰(化名)无疑是幸运的,他实现了这个梦想,成为我市一名人民警察。然而,他却利用这样的特殊身份,声称自己有着非凡的家庭背景,能在疏通案件、放人或帮人减刑、找工作、搞工程等各种大事上“显神通”。事实上,他将诈骗的黑手伸向了身边熟人、嫌犯家属及报案人等,诈骗 80余万元全部挥霍一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手持合同买房却成泡影受害人竟然被警察骗了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买房是件大事,赵勇(化名)夫妇当然也不例外。当程杰告诉赵勇,他有一套位于东二环的单位集资房要转让时,这个消息让赵勇夫妇有些喜出望外。既能住上新房子,还省不少钱,这样两全其美的事情可不能错过,自从知道这个消息起,赵勇夫妇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2010年 5月 2日,程杰拿着购房合同和其所在单位的收款收据与赵勇见面,双方很快将转让房子的事情定了下来。几天后,程杰与赵勇签订了购房合同,赵勇向程杰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104640元。可是在支付过首付款后,程杰却多次找各种理由向赵勇索要钱物。对此,赵勇夫妇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想到合同都签了,钱早给晚给没什么区别,于是,他们一次次答应了程杰的要求,先后共给了他人民币 149640元。

  一边不断要钱,一边对房子的具体事宜支支吾吾,程杰的举动让赵勇夫妇觉得很可疑。直到几个月后,眼看着房子的事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赵勇夫妇只好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后,程杰所说的这套房子根本不存在,他们被骗了。

  诈骗名目五花八门被害人多达11位

  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进一步展开,警方发现,程杰确实是我市公安局某分局所属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被他欺骗了的,远远不止赵勇夫妇。他们中有的是犯罪分子的亲属,有的是报案人,有的则是程杰身边的朋友或熟人。程杰骗钱的理由和名目五花八门。

   2005年 11月,刘小刚(化名)为给儿子安排工作,通过朋友联系到了程杰。程声称自己的亲戚是我市玉泉区副区长,10万元就可以把刘小刚的儿子安排进玉泉区政府工作,并当场收了对方 5万元及其安置档案。之后他陆续诈骗刘小刚 65000元。经刘多次催要,程杰只将其安置档案退回,拿走的钱则一分没退;2010年 4月,程杰主动找到刘梅(化名)说要帮其调动工作到玉泉区政府,结果两个月内先后 4次向其诈骗 69000元,而工作的事却杳无音信。

   2008年 12月22日,卢玲(化名)的丈夫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卢玲托人找到程杰。程以帮忙放人为由,多次向卢玲索要钱财 23000元,案发前只归还16000元;2009年 9月 26日,陈兵(化名)被人打伤,此案由程杰负责处理。2010年 4月 1日至 7月底期间,他却以办案、帮助陈兵调解拿到赔偿为幌子,先后向其诈骗 71000元;此外,他还以疏通案件为由向另外 3名受害人分别所索要10000元、65000元和 14300元。

  不仅如此,经查明,程杰还以伪造的一份房本作抵押,分别向两人借款20万(案发后,程杰的亲属已归还这部分钱)和 5万元,在另一起犯罪事实中,程杰又以合伙搞工程的名义骗取被害人 5万元。

  一桩桩事实、一件件罪行,程杰对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被办案人员问及赃款的去向时,他称自己“做买卖赔了”,而部分证人说他是“赌博输掉了”。

  法院认定11起诈骗事实涉案金额80余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在其起诉书中指控程杰诈骗事实 13起,所得数额 972140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程杰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

  法院依法对赵勇等 11位被害人的报案材料、6位证人证言、玉泉区政府出具的证明和市公安局某分局出具的证明等 8份相关书证、程杰的供述等大量证据进行了提取和当庭举证质证并认定。法院经审理对上述 11起犯罪事实和 800940元诈骗数额予以认定后认为,程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程杰有期徒刑 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8万元。同时,对其诈骗所得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办事通过正规渠道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就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与我院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其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两起事实没有认定;而对其中 2起事实中的诈骗数额部分认定、部分没有认定;起诉书指控诈骗数额 972140元,判决书认定800940元人民币。虽然在个别事实的认定上与起诉书不同,但不影响对主要事实的认定,故该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采访的最后,这名检察官就案件中的一个细节通过本报为广大市民提了醒。他说:“经办此案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每一个被害人都反复提及程杰的警察身份。他们中的多数人正是基于程杰警察的身份,盲目相信他所说的花钱办事及所谓的找捷径,不进行适当的调查和核实工作。事实上,他的说辞有着明显的破绽,例如,同一起犯罪事实中,他一会儿说自己的‘姑父’是玉泉区政府的领导,一会儿这个亲戚又变成了‘姨夫’。而被害人的行为一方面助长了花钱办事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自己也受骗上当、蒙受了损失。因此,希望广大市民遇到事情还是通过正当渠道去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特殊身份成“幌子”执法犯法影响恶劣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荣盛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程杰身为人民警察,利用这一特殊身份为幌子执法犯法,因此他的犯罪相比其他犯罪分子而言更具有隐蔽性。他的行为玷污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影响恶劣。”

  此外,11位被害人的惨痛教训也给社会公众敲响警钟:处理社会事务时应该提高警惕,特别是遇到超出自身能力范围或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做到的一些事情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妄图通过托关系、找门子办成事。这样不仅容易被犯罪分子抓住这种心理,落个人财两空的下场,自己也有可能因涉嫌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或其他方面的犯罪而触犯法律,要牢记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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