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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通风报信 万某一审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来源: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http://www.tzxsjlbhls.com/

 昨天,据东莞市“打非办”有关负责人透露,虎门镇政府宣传科教办人员万润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款15800元及手机一部,多次向执法对象通风报信,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去年万润财被调到虎门镇宣教办后,即被委以“执法领队”重任。但他利用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工

  作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某“黑门诊”负责人张宝卫的贿赂款共计15800元及诺基亚6108手机一部(价值2468元)。在收受贿赂后,万润财多次以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执法对象通风报信,导致“打非”行动落空。随后,卫生部门对执法队伍进行清查,发现万润财是“内鬼”。

  东莞市“打非办”还查明,万润财在收缴涉案物品中,存在自制查扣物品文书、文书不齐及文书填写不规范等情况。在罚款过程中,存在随意动用宣教办公章、自定名目收罚款、罚款数额确定随意性大等问题。对罚缴款物保管,存在罚款留作自用、私自带被收缴人到仓库拿回被收缴物品的情况。在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万润财还借助联合行动的余威私自行动,借机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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