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化”开展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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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本着“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的调解服务宗旨,为调解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及时、周到、全面的调解服务。一是组织建设规范化。在该区级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全区各镇、街道一级都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在村(社区)一级设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同时,在相关部门设立专业调委会,如医疗纠纷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消费纠纷调委会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二是调处工作程序化。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个案调处、实地走访、庭审式调解等形式,及时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并执行调解工作的相关原则、程序、法律,制作调解协议书,同时建立了调解协议书审核备案制度,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三是监督管理制度化。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指导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文新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共8名,分别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抽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椒江区司法局 林 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