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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籍货轮沉没续 法院扣押“雅典娜”轮姊妹船

发布时间:2017年7月3日  来源: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http://www.tzxsjlbhls.com/

广州海事法院26日通报,装载着7000吨浓硫酸和140吨燃油的韩国籍货轮“KENOS A-THENA”在广东汕尾海域沉没,目前,涉事轮船“雅典娜”的姊妹轮“海伦娜”轮已被法院扣押。

“雅典娜”轮沉没后,3月22日,原告汕尾海事局向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正式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雅典娜”轮所在的韩国奇奴斯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险人韩国海运组合赔偿清污费、防污费、沉船设标费、强制打捞费等共计人民币3500万元。该案获受理后,原告紧接着向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被告奇奴斯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尚在江苏江阴港的“海伦娜”轮,责令奇奴斯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600万美元的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3月23日,法院依法作出扣押“海伦娜”轮的民事裁定,并责令奇奴斯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600万美元的担保。3月24日,在当地海事局、边检站和外轮代理公司的协助下,广州海事法院对“雅典娜”轮的姊妹船“海伦娜”轮实施了登轮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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