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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年1月8日  来源: 台州刑事拘留辩护律师     http://www.tzxsjlbhls.com/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判处死刑:主要有: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动纠纷引起的杀人事件。
  2、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如未成年、孕妇、盲聋哑、自首、立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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